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宁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已由绥招办发[2018]9号文件批准公开招标,立项批复为绥发改投【2018】8号文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绥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绥宁县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
2.2 建设污水处理厂占地10406平方米,近期总处理规模为0.3万m3/d。本项目资金控制在2890.5万元以内。
2.4工期要求:自承包合同签订起至工程全部完工共计 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设备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有构(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环保验收、竣工验收、厂区绿化、配套办公楼装修、售后服务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和技术服务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以及项目的环评、勘测等前期工作。不含建设用地费(即征地费、拆迁安置及三通一平费用)、污水厂外管网费用及厂内预留应急物化处理措施费用。
工图阶段预算的编制。具体设计要求由业主确定,总承包单位按中标文件进行限额设计。
采购部分: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及施工企业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3.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在有效期内或者延长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 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在邵阳市 网(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含16:00时)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及条件: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800元/套,下载文件时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开标时查验支付宝购买标书支付凭证;
6.3有疑问请采用书面方式,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邵阳市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邵阳市 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