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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荷塘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施工

   日期:2018-07-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湘潭荷塘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已由潭发改基础[2016]4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省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荷塘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已由潭发改基础[2016]4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省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湘潭综合交通建设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荷塘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施工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3348.16平方米(约65.02亩),总建筑面积40501.61平方米,其中主站房建筑面积21570.18平方米,建设标准为一级汽车客运站。设计日均发送旅客14159人,日均发送班次742.3班次。项目总投资约29975.17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0269.85万元。

2.4  施工工期:7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2000年第80号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经湘潭市图审中心审查备案的施工图所含的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企业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5.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 /zlxz/3480.jhtml)。

5.3.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4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4.1银行保函必须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银行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4.2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

5.5投标保证金递交或出具银行保函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7月31日9:00 ~ 2018年8月6日17:30 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网站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湘潭市网站 /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 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网站 /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9:00(北京时间),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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