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2018年-2020年开封市联通公司车辆驾驶服务业务采购。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项目预算:60万元/一年(不含税)。
1.2本项目拟定中标人数量为1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备以下条件的可通过资格审查并参与评标: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对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由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不误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经过公正机关公正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必须有劳务派遣、车辆服务外包或汽车通勤服务营业范围。
2.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经行政机关认定,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具有劳务派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注册资金500万元。
6.需具有持A1驾驶证人员,A2驾驶证人员,B1驾驶证人员的队伍(提供驾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驾驶员劳动合同原件)。
7.应在开封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机构设置,提供营业执照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8.提供自2015年至今车辆驾驶服务外包合同(服务内容包含委派驾驶员提供驾驶服务的)。
9.投标人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团队,能够提供与律师事物所签订的有效期内的法律服务合同。
10.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营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时30分至2018年8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