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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万丰上院项目施工二标段(西郡)

   日期:2018-08-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科万丰上院项目施工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备[2014]89号文、株发改备[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科·万丰上院项目施工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备[2014]89号文、株发改备[2018]47号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株洲高科房地产开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高科·万丰上院项目施工二标段(西郡)

2.2 建设其中住宅面积168733.92㎡,幼儿园面积2275.8㎡,商业面积30841.67㎡,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428.26㎡,社区用房面积845.62㎡,酒店面积9176.01㎡,消防控制室面积44.16㎡,设备层面积802.66㎡,屋顶楼电梯间面积873.69㎡,架空公共空间面积3989.59㎡,地下车库面积37100.71㎡,地下设备用房面积4790.83㎡。项目总投资110081.3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2.4 工期要求:9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及地方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8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I,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捌拾 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8月1日900分~2018年8月22日10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 )“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答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技术标专用资料由投标人在正常工作时间自行前往招投标协会设在株洲市一楼的技术标书购买处购买。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10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签署签到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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