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口钨矿三供一业水电提质改造项目已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8】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衡南县川口离退休管理办公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川口钨矿三供一业水电提质改造项目;
2.2 建设
对川口乡自来水厂进行提质扩容项目内容:1、新建三处水源
川口钨矿家属区供电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包括:1、10KV主干线路改造;2、10KV分支线路改造;3、0.4KV台区改造。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工程招标控制价:总计13277830.74元,其中自来水厂扩建工程为7684621.44元;三供一业10KV改造工程为5593209.3元;
2.6 工期要求:为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保修;
2.9 招标范围:水电安装工程(具体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0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详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在网上可查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在网上可查询)。
3.5、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在公告期内出具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需签订联合体合作协议。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
帐 号:0154900220169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根据衡阳市电子招标改革有关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8月 1 日至2018年 8月7 日17:30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 网( /hyggzy/)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500元/份,图纸500元/份。
7.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 23 日上午9时00分,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