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人民医院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G-ZB-201807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县人民医院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邵发改审〔2016〕2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邵东县人民医院,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邵东县人民医院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 1人、安全员1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按照邵东县办公室邵政办函〔2017〕61号文件要求,外地企业如若中标,应在邵东县成立 (或项目部),并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发票,接受我县税收管理。以集团公司、总公司等名义签订合同的,须签订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以邵东 (或项目部)的名义申报纳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帐户转帐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5.3递交方式:投标人在邵阳市 网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
注: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从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6日17:00止在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sdxzbb/)、邵阳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按时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拒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接受退还。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在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sdxzbb/)、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