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冷水江市中连乡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EPC项目已由冷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冷发改办[2018]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冷水江市锡矿山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冷水江市中连乡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EPC项目
2.2招标编号: HXZB-HN-180738
2.3建设
2.5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区共治理重金属污染土壤约为64614立方米,其中中度污染土壤35891立方米,采用现场异地钝化、原地回填工艺修复治理;轻度污染土壤28723立方米,采用原位修复治理。
2.6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污染治理全面负责。
2.7质量等级: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8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9计划工期:自承包合同签订起从图纸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至工程全部完工共计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以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件为准)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以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件为准); 施工员具有 施工员 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 安全员 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 质量员 岗位资格证书,拟任施工项目部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需为施工单位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须符合本公告第3.2条的资格条件;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继承主体尚有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
(4)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6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5.2交纳时间:2018年8月1日 至 2018年8月 30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 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 网( ),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 网”( ),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 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在娄底市 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其它相关资料、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09时00 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