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正和镇黄石铺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阳县正和镇黄石铺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郴州市国土资源局 以 郴国土资函【2017】82号 文件批准建设,经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桂政发改【2018】25号 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拨款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桂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桂阳县正和镇黄石铺村土地开发项目
2、建设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金额:191.9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
5、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供查询网址、开户名称及查询密码。
6、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情况查询证明(查询内容: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开具日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22日,有行贿行为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网站( )、湖南信用网( )上为准。
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基本帐户所在银行的银行保函方式或转帐方式。
2、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叁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8月21日17: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以转账方式缴纳的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以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郴州市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账 号:43050170613600000110-0423
(1)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桂阳县正和镇黄石铺村土地开发项目”(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以到账为准。(注:账号中间的横杠是数字键盘上的减号,前后无空格,一定要输入,否则保证金转不进。)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工程中标金额的10%。在签订合同前须交清到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账号:9006 2090 0164 0237 5012
行号:402563401443
户名:桂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履约保证金在业主工程验收合格出据工程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到原账号。
5、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为中标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人弃标,招标人应重新确认备选单位为中标人并及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6、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15日内必须进场施工,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由备选单位依次替补。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8月02日09时00分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网》(网址: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资料费:4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招标答疑发布
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网》(网
2、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网》(网
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自行安排完成。
八、投标开标要求: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4、开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九、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