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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锡矿山锑矿独立工矿区娄底锑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0    
核心提示:冷水江市锡矿山锑矿独立工矿区娄底锑都投资发展 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冷水江市锡矿山锑矿独立工矿区娄底锑都投资发展 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冷水江市锡矿山锑矿独立工矿区娄底锑都投资发展 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冷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冷发改办[2015]63号、冷发改办[2016]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娄底锑都投资发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冷水江市锡矿山锑矿独立工矿区娄底锑都投资发展 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第二次)

2.2  建设本项目工程造价约3900万元。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 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冷水江市锡矿山锑矿独立工矿区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门急诊楼及住院楼地上部分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具体内容包括门急诊楼及住院楼的室内楼地面、天棚、墙面、室内门、窗帘盒装饰工程及灯具和成品拖把池的安装工程,门诊楼与住院楼连廊部分的相应装饰工程;不包括门急诊楼一层检验科、四层检验科、六层病理室、及住院楼的手术室、ICU、NICU的室内装饰。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纪录(需提供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2017 8 2 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纪录的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6在本项目的第一次招标过程中,经娄底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在该项目中涉嫌串通投标的单位,且招标人发出了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79万元)

5.2  交纳时间:2018 8 2 08 时至 2018 8 22 17 时止(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保证金专户

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 娄底兴城支行

托管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 网( ),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 网”( ),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 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 8 2  日~2018 8 22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娄底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 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娄底市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8 23

 

日上午 09 30 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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