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3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金沙江上游奔子栏水电站可行性研究至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服务(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SJZB18-0051
日 期: 2018年07月31日
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奔子栏水电站可行性研究至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服务的招标人及发包人为国电金沙江奔子栏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奔子栏水电站已由能源局〔2013〕10号文明确开发主体,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以能源函〔2018〕48号批复同意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发包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国电集团有限公司)66%、四川铁投康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7%、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目前资金已落实。现就金沙江上游奔子栏水电站可行性研究至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请有意且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发改委于2012年7月以发改办能源〔2012〕2008 号文批准的《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报告》,以及国务院以国函〔2012〕220号文批复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规划金沙江上游采用1库13级的开发方式,其中,奔子栏河段规划建设奔子栏水电站。奔子栏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德钦县与四川省得荣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游河段,是金沙江上游开发规划的第13级水电站,上游为规划中的旭龙水电站,下游为规划中的金沙江中游龙盘水电站。
奔子栏水电站初拟代表坝址上距定曲河河口约8km,下距奔子栏镇约12km,至云南省香格里拉县城约88km,至四川得荣县城54km,至华中武汉的直线距离约1500km左右。
根据预可成果,奔子栏水电站为一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大(1)型,初步规划装机2200MW,正常蓄水位2150m,水库回水长度62km。推荐方案采用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及右岸地下厂房,最大坝高185m,平均年发电量99.47亿度,预可阶段静态总投资222.48亿元。
奔子栏水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电站所在河段为深山峡谷,经济社会发展落后,无大宗货物运输需求。根据相关规划,该河段为不通航河段,本工程无航运任务。库区附近无大型灌区,无引水灌溉任务。
2.2招标范围
(1)在整个服务期限内,依据和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开展奔子栏水电站枢纽工程从可行性研究阶段至施工详图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科研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项目国土林地相关工作;移民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科研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移民项目实施、验收阶段配合服务工作以及地方政府《移民安置协议》外的相关设计工作。
(2)发包人为办理工程核准所需的技术支撑文件和配合服务。以及项目核准后国土和林地申报、实施阶段临时用地复垦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3)承办可行性研究阶段专题审查会、咨询会的会务及三个阶段的设计联络会等会务工作。
(4)重大特殊科研试验、库区风光水互补研究及设计。
3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行政主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2008年6月~2018年6月)已完成的投产发电项目,其地下式水电站装机容量120万kW及以上、混凝土坝高100m及以上,且水库总库容1亿m3及以上。
(2)近3年(2015年6月~2018年6月)在金沙江干流上有一等大(I)型水电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经历,且所负责的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或已核准开工。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且近10年(2008年6月~2018年6月)内担任过大型水电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管理负责人。
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要求: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担任投标单位中层正职及以上行政职务,且近10年(2008年6月~2018年6月)担任过大(Ⅰ)型水电站主体工程技术负责人职务。
拟投入的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副设总)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专业处(室)副主任及以上行政职务,且近10年(2008年6月~2018年6月)具有担任过大型水电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
3.6财务状况良好。
3.7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发展改革委信用()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1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31日 09:00整到 2018年08月06日 16:00整(北京时间))。4.3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3.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4.3.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3.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4.3.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3.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4.3.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
1 |
奔子栏水电站可研至竣工阶段勘察设计服务 |
5000元 |
合同签订至项目除了移民工程以外的所有专项验收完成后,满24个月质保期为止。 |
GDCX02-SJZB18-0051/01 |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0.2% |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09月17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