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新华大街(五一路至运河大道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新华大街(五一路至运河大道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工程已由香河县发展改革局以香发改【2018】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香河县新华大街(五一路至运河大道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
(2)建设
(6)标段估算价:20.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3.2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并且企业资质执业人员登记和实际相符(如经事后检查发现不诚信行为,将追究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具有承揽本工程相适应的设计能力的企业均可投标。
3.3 在 、信用、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从事过的项目所在地、企业注册地出现不良记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 平台(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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