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石墨新材料 20万吨/年石墨浮选提纯及加工工程项目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方石墨新材料 20万吨/年石墨浮选提纯及加工工程项目安装工程已由郴州市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北发改【2016】76号 批准建设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南方石墨新材料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方石墨新材料 20万吨/年石墨浮选提纯及加工工程项目安装工程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 90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 南方石墨新材料 20万吨/年石墨浮选提纯及加工工程项目安装工程的所有工作(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标段划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网上可查询须提供网上查询网址及密码)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和郴建发[2017]3号、郴建发[2018]55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叁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年8月29日 17时00分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8月1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网(网
7.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网》(网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网》(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30日9 时 30分(北京时间),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4 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资料费:400元/套,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