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耒阳市四水治理2018年度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耒发改审批[2018]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耒阳市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耒阳市四水治理2018年度项目 。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次耒阳市四水治理2018年度项目工程包含淝田乡岸坡工程及黄市镇大河滩岸坡工程,招标总规模约459.96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耒阳市四水治理2018年度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耒阳市淝田乡岸坡工程,耒水护岸1.1km,C30路面1.1km,上游支流护岸0.041km,下游支流左右护岸0.167km。
(2)耒阳市黄市镇大河滩岸坡工程,耒水护岸0.515km,支流护脚0.185km,其中左岸0.110km,支流右岸0.075km。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工期: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8 年 08 月 16 日~ 2018 年 08 月 21 日17 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 元,费用支付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 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可在单位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5.3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