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石门合共小学教学楼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石门合共小学教学楼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社【2018】6号文、隆发改【2018】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隆回县石门合共小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规模:新建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及配套设计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48万元。 。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重要材料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 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经隆回县教育基建联席会议和隆回县住建局研究决定被纳入黑名单的建筑公司不能参加本次投标,如投标作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 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并执行邵建发【2013】118号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 9月11日16:00 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