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规划路 道路工程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招标核字【2017】63号核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概况:道路总长0.593km,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建设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具备2018年近三个月的有效养老保险证明,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文件时间、地点、要求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须先通过登录衡水市 信息平台网站 ,及时进行网上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 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 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访问“惠招标 ” ,进入投标人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后提交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 -帮助中心。惠招标 技术支持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衡水市 信息平台”、“惠招标 ”网站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惠招标 ” 提出。投标人及时关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招标文件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发售
5.开标时间、地点
5.1开标时间:2018年9 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5.2开标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不强制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自愿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请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并且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其递交的数据电子文件相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事后存档使用。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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