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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县域公路路网建设(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2    
核心提示:宁远县县域公路路网建设 EPC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远县县域公路路网建设 EPC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

宁远县县域公路路网建设 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县域公路路网建设 EPC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基础【2016】139号、湘发改基础【2017】1072号、湘发改基础【2017】10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宁远县交通建设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其中包括施工部分: S234宁远柏家坪至道县柑子园公路投资28150万元、G357二广高速宁远东互通至天堂公路 投资40500万元、G537宁远仁和至冷水公路 ;设计部分:G357二广高速宁远东互通至天堂公路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

3.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 为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 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员工 。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1月-2018年6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或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联合体牵头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9.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9.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开具银行保函,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5联合体投标人以牵头人名义签署授权委托书,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利益相关企业不能同时报名参与招标;本项目不接受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投标保函或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整;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4.4

4.4.1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函必须由银行 开具,并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

请将投标保函原件与其他相关原件一并递交给评标委员会;银行出具投标保函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4.4.2采用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的形式: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收款户名:永州市保证金专户

银行

收款户名:永州市

银行

收款户名:永州市

银行

4.5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4日9时00分起至2018年910日17时00分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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