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1711FJ-105008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省中医院武东院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葛审【2015】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湖北省中医院,招标人为新七建设集团 , 本项目湖北省中医院武东院区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站设计施工(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北省中医院武东院区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站设计施工,包括污水处理站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工程施工,最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等。
2.2招标范围:湖北省中医院武东院区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站设计施工,包括污水处理站的设计、提供全部设备和安装材料、工程施工、工程调试、确保水质环保检测达标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培训操作人员等(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3)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处理量500吨/天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7)投标人信誉要求:①不再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信誉证明材料,以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②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8)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 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湖北省 905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