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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2018-2019采暖季粉煤灰、炉渣销售及清运项目三次公告

   日期:2018-09-27     浏览:0    
核心提示: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2018-2019采暖季粉煤灰、炉渣销售及清运项目【三次公告】项目编号:2018-AL-2561、招标条件黑龙江奥隆工程
 

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

2018-2019采暖季粉煤灰、炉渣销售及清运项目

三次公告

项目编号:2018-AL-256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华能黑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2018-2019采暖季粉煤灰、炉渣销售及清运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2018-2019采暖季粉煤灰、炉渣销售项目及清运

2.2实施地点:肇东华能热力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粉煤灰、炉渣销售及清运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服务期:自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4月20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要求营业执照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在粉煤灰、炉渣、排放和运输方面具有专业技术、运输设备、安全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揽本项目的企业资质。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4.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6.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2.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9月27日9:00起至2018年10月8日16:00止, 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购买,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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