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鹰潭高新区龙岗片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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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明辉 关于鹰潭高新区龙岗片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采购编号:YTMH2018-0904-118YT)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鹰潭市明辉 受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的委托,就鹰潭高新区龙岗片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采购编号:YTMH2018-0904-118YT)对其所需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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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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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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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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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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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高新购2018B0001145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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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高新区龙岗片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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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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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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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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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二、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3)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5)经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投标人自行申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书面申明,并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的截图。)
8)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资格证书。
以上证件(书)等材料完整提供一份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
六、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单位,请在竞争性磋商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鹰潭市明辉 ,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竞争性磋商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代理费:按委托代理协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八、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九、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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