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光发电 汽车入厂煤采样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受山西阳光发电 委托,对汽车入厂煤采样器改造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汽车入厂煤采样器改造;
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
招标编号:0632-1820HW1L215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汽车入厂煤采样器改造项目,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工程内容如下:
按照山西阳光发电 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原有两台汽车采样器的改造: 改造全断面入厂煤汽车采样机两台 ,改造后需具备自动识别车厢长、宽、高及拉筋位置、无人值守自动采样等功能。入厂煤汽车采样器设备提供接口及数据供燃煤管理系统使用,并负责将数据上传至燃煤管理系统。投标方负责原入厂煤采样器设备的测量、设计、供货、旧设备的拆除、指导改造安装及调试 、配合验收等,拆除的旧设备按招标方要求统一归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要求不低于2000万元。应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同类型汽车采样器改造的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设计制造、改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
投标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资质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自 2015 年以来有 5 个及以上和本项目类似的用户,使用过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不少于 15 台 且成功运行时间超过二年与本项目招标采样机同类的产品,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ztb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