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湖南大剧院维修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18】351号文件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和省发改委。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3 代建项目建设
2.4 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大剧院改造总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5层(19000平方米),地下4层(15000平方米)。改造内容分为室内外装修改造、设备购置及安装改造、公用配套设施改造和舞台专用设备改造升级四个部分,包括:室内外停车场改造、室内外售票处改造、建筑外观改造、拆除公共部分,整个大剧院区域内的大堂、观众厅、舞厅、后台及灯控、声控、放映机房等。项目总投资估算7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86.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03.2万元,预备费510.28万元。
2.5 代建范围:全过程代建方式,以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湖南大剧院维修改造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批复以后的报建管理、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工程采购管理 、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施工等报建手续办理和与项目建设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衔接报批手续,周边关系的协调等,办理预算、结算评审,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2.6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 7800万元 。
2.7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和现行有关规范、法律法规,达到合格。
2.8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360日, 竣工验收备案后 1月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1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 /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 投标人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现授权委托 为我单位 代理人,以本单位 的名义参加 代建单位招标的投标报名。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投标人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