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沅江市大通湖 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已由益发改农[2018]195号文件批准建设,必需的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所需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建设 ②、泵站更新改造共6处69座,更新前140台总装机14055kw,更新改造后140台总装机16620kw。2、配套工程 ①撇洪河 15条,全长25km,其中:渠道清淤23.6km.渠道护坡23.6km,除险加固20.8km;②瓦缸湖堤防加固全长13km,其中:阳罗镇瓦缸湖堤防加固12.04km,草尾镇瓦缸湖堤防加固0.96km;③ 涵闸46座,其中:草尾镇25座;黄茅洲镇6座;南大镇3座;阳罗镇9座;四季红镇3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2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 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的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5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6 近5年 具有1个水利建设项目的设计业绩。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贰万元整(¥2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 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4.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