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河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家河学校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天发改基[2018]1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项目总建筑面积83596.28m2,地上建筑面积75120.03 m2,其中小学部地上面积为37721.26 m2,初中部地上面积为37296.77 m2,体育器材室面积为102.00 m2,地下车库面积为7988.61 m2,地下设备面积487.64 m2。(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本项目的连廊和室外走廊 的建筑面积按半面积计算,则本项目建筑面积约69175m2)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小学部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行政办公楼 、食堂、体育馆、游泳馆 、连廊及活动平台、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以及区内环形运动场、篮球场等运动场地、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设施;初中部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食堂、体育馆、学生宿舍、连廊及活动平台、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以及区内环形运动场、篮球场等运动场地、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设施。工程概算总投资46181.29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6381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62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95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要求外,各相关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 承包人必须确保在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初中部全部建设内容,并竣工交付;
- 承包人必须确保在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整体竣工交付。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派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其中弱电工程和通风系统仅包括管线的预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企业登记证 。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 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其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编制本招标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1月12日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