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修部便携式振动分析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
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修部便携式振动分析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
江苏2018-10-13
招标编码:CBL_20181013_-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修部便携式振动分析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18-10-2139
*************************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本招标项目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修部便携式振动分析仪招标人为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修部便携式振动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苏省太仓市境内,东邻上海,南望苏州,西接常熟,北依长江。电厂成立于1997年6月19日,是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下属企业,已投产燃煤装机容量为2×320MW+2×630MW。本次招标项目为便携式振动分析仪,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或高于迪奥、本特利、瑞典SPM、晶钻、艾默生等的性能指标。但不限于以上品牌,以上品牌不作为采购的唯一选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本次所投标品牌型号便携式振动分析仪须至少有1项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够反映供货范围的页面)。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如生产商及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报名,则不接受代理商报名;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如有两家或以上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则全部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2日9.00时起至2018年10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