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监狱农科所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湖南省津市监狱的委托,对其津市监狱农科所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报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10213号;招标编号:ZKGSG-ZB-20183159
2.3建设
2.4工程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0.23万亩。
2.5项目投资:项目工程施工费用约316万元。
2.6工 期:120天 /标段。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标准和规划设计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以上。
2.8招标范围:衬砌骨干排渠1.56公里,修筑渠系建筑物3处,修建混凝土田间道路2.671公里,营造防护林135亩 。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投标报名,且投标报名到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报名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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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建设内容 |
控制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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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衬砌骨干排渠0.56公里,修筑渠系建筑物1处,修建混凝土田间道路1.671公里,营造防护林135亩。 |
1661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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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衬砌骨干排渠1.0公里,修筑渠系建筑物2处,修建混凝土田间道路1.0公里。 |
150055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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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拟任
3.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3.7企业近三年内 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类似工程并提供证明材料 或国土整理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类似工程必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没有竣工或没有证明材料的按不合格处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 )上为准。
3.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3.11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的金额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