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大厦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商会大厦建设项目已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18〕47号文件、高新发〔2018〕109号文件批准建设,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招〔2018〕35号文件核准,资金来源为自筹,
2.3项目概况:规划总用地面积3344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295.5平方米 。
2.4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117000万元 。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方案设计优化5天,方案设计优化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建筑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绿色建筑设计咨询 及相关技术服务 。设计及技术服务范围包括本工程红线范围内主体建 筑物 、附属设施设备、人防、消防等设计 及绿色建筑设计咨询 及相关服务,具体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园林景观、装饰装修、造价、亮化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级和工程勘察 甲级以上资质,近三年 必须承担过一个6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本项目设项目总负责人1人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设勘察
3.3 1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
3.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公告发布之日起前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 。
3.5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属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推荐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主办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7.2整个合同的实施须全部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联合体主办方须对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6.1 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16时30分在衡阳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
6.2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 及衡阳市 网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衡阳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