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 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格发改[2018]447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 ,招标人 为格尔木市老城区改造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5、6标段主要包括建成区棚户区平房、二层楼房拆除,垃圾外运等工程。其中5标段拆除面积约为35412.3平方米,6标段拆除面积约为19824.22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08160001001
标段名称: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 五标段
发包内容: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共划分为15个标段。5、6标段主要包括建成区棚户区平房、二层楼房拆除,垃圾外运等工程。其中5标段拆除面积约为35412.3平方米,6标段拆除面积约为19824.22平方米。
计划工期:60天
合同估算价:95.0万元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 ;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08160001002
标段名称: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 六标段
发包内容: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共划分为15个标段。5、6标段主要包括建成区棚户区平房、二层楼房拆除,垃圾外运等工程。其中5标段拆除面积约为35412.3平方米,6标段拆除面积约为19824.22平方米。
计划工期:60天
合同估算价:53.0万元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3.3投标人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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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地
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