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宣城粉煤灰、渣、石子煤销售运输项目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国投宣城电厂粉煤灰、渣、石子煤销售运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承包期限:三年。自*年1月1日至*年*月*日止。
项目简介:国投*责任**向*直线距离约*km。电厂采用干除灰系统,事故灰场为距厂*米的大沽塘灰场,燃用淮南新集**内。
<*一期1×*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年8月*日投产,二期1×*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年7月6日投产,每年的灰、干渣、石子煤实际产量 如下:粉煤灰约**吨 ,接灰
若需要投入*选装置,*选电费每年约**,*选电费由承包人承担。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1. 招标编号*-*ZB*/*
2. 标段
3. 招标范*燃煤发电机组生产的粉煤灰、渣、石子煤销售运输,事故灰场管理及上述范围内的排放操作、卫生保洁等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卷。
4. 标书款 *
5. 投标保证金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应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在*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4.投标人在*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国家*、*、国*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5.未被国*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中须有粉煤灰或建筑材料等相关产品的经营资质;
2.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需具有年处理粉煤灰**吨及以上的合同业绩 及合同有效期内连续2个月对账单或销售发票复印件,以合同及业绩证明中明确标注的数量 为准计算年销售合同业绩。
注1:合同应是投标人与用户签订的粉煤灰供应合同,不包括与自然人签订的合同。
2:招标人有可储存3*吨灰的事故应急灰场供中标人作为临时灰场,在发生特殊事件或应急情况下有偿租用。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 *-*-* ***----*-*-* ***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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