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吉庆镇中心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8】96号文批准建设,总投资9070492.81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拨款。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招标范围:新化县吉庆镇中心小学教学楼、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等相关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配备
3.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3.9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和娄建发[2016] 128号的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8.1万元整;
5.2交纳时间: 2018年11月15 日17时00分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