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 项目业主: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李家峡发电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李家峡水电站通讯及外设服务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近年来,网、省调检查多次提出通讯服务器、外设服务器不符合二次安全防护规定,因此需新购两台服务器并安装安全操作系统。 1.2供货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供货范围1.2.1.1 已安装国产安全操作系统的通讯服务器2台 ,所选服务器应为与曙光、浪潮同等水平国产知名品牌 。
1.2.1.2已安装国产安全操作系统的外设服务器2台 ,所选服务器应为与曙光、浪潮同等水平国产知名品牌 。
1.2.1.3构成本设备的任何部件如果在供货范围、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之内。 1.2.2 工作内容 1.2.2.1 设备的供货 提供已安装国产安全操作系统的2台通讯服务器和2台外设服务器的供货,所提供4台服务器设备及操作系统须提供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信息安全实验室出具的设备安全测试报告和操作系统检测报告。 1.2.2.2 售后服务 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及部颁标准进行检测、出厂试验。 在四台服务器应用软件、通讯程序调试过程中投标人应给予技术指导。 设备运行后,投标人应能充分保证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随时向招标人提供招标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 在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备品备件时,投标人都应能保证及时提供。 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为保证期,在保证期内招标人应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必须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解决处理。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交货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交货。 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计算机服务器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生产企业和代理企业仅能由一方参加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