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衡州小学项目经衡开引字[2014]8号和衡发改招[2014]20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包含装修工程、消防工程,项目预算7444107.20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建设部80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装修工程、消防工程。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即至少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招标人限接受报名时间在前的投标人。
3.6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
3.7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入围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8年10月22日至 2018年10月26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