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背镇江麻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背镇江麻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长县发改投〔2018〕302号文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长沙县交通运输局 以 长县交函〔2018〕64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江背镇,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安排及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起于花桥省道S103交叉口,止于福田村麻塘接县道X034。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原有路面碎石化处理后铺填水泥稳定层,面层摊铺沥青砼、部分道路涵管改造及其他附属设施改造等。
2.4 工程造价: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为717万元。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竣 工达到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规定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江背镇江麻公路提质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 。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岗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4 企业在近五年内 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在同一合同段内主线长度≥4.5Km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路基、路面施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以及交 工证明材料及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的业绩信息查询截图,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根据湘交基建〔2011〕358号规定,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及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最近 1年 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D级、最近 2年 连续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C级、最近 3年 连续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3.8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8年10 月23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