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民检察-院“两房”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人民检察-院“两房”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8]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HNZY2018-SG(SM)-136
2.3 建设
2.8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为人民币陆万元整,二标段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3: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