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局云南建(个)元高速公路项目采购部五金、机电等零星材料询价采购项目
云南建个元项目位于红河州个旧市,起点与蒙自接邻,终点个旧樊家庄;主要施工内容有9座桥梁、3段路基、2条隧道,中标金额13个亿,主题工程计划施工日期24个月;现需五金材料一批,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递交报价单(至少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包含货物价款、增值税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
2.质保期。
3.最短交货期。所有材料按需方计划要求分批次进场。
4.相关技术参数。
5.支付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供方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并持《材料结算单》到需方办理付款手续。供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6.售后服务承诺。
7.电子版报价单word文档格式版、报价单签字盖章PDF格式版,做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并于11月6日上午10点前上传至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集中采购 ( )。
一、招标技术、质量要求:
1. 供方提供的所有材料符合国家以及其他相关的最新技术标准。
2. 验收方式为检尺计量。
二、结算及付款方式:
1、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双人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四份,需方三份其中收货标段留存一份)和《收货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25日前到需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付款:
2.1 材料进场后,供方开具发票,经需方验收合格后,每月支付货款的85%,剩余货款累计至下个月进行滚定支付。
2.2供货截止后两个月内付清尾款,对此供方无异议。
2.3供方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材料结算单》到需方办理付款手续。供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2.4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2.5签订合同后在前期货款中扣除5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
3、发票
3.1供方向需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供方发票填写有误,造成需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供方全额进行赔偿。
3.2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专票)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