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法律咨询服务招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法律咨询服务招标
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WJ20B-2018-0913-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2、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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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招标项目简介: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为招标人提供1年期法律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1.就招标人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涉外行为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应招标人的要求,对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2.对招标人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3.协助招标人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一年现场原则上四次);4.向招标人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招标人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5.就招标人作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所涉及的一般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6.草拟、修改、审核以招标人名义签订的一般性经济合同(协议);7.为招标人工作人员的个人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6章”)。
2.6、项目最高限价:180000元。
2.6、项目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6天(含)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拒绝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3.7.1根据(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招标代理机构需向招标人提供相关审核截图)。3.7.2列入禁止参加武警四川省边防总队招投标活动名单库的投标人。3.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3.9律师事务所在成都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4日09:00至2018年10月30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