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职工活动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职工活动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
1.谈判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汝阳县邮政分公司职工活动中心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汝阳县分公司,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汝阳县邮政分公司职工活动中心改造工程。
2.2采购编号:HNCX-2018-179。
2.4项目建设地点:汝阳县境内。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投资金额:64000元。
2.8建设工期:15日历天。
2.9采购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法定代表人本人响应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4外省企业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谈判文件发售: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