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力科技开发 海南东方海上风电场冬季全潮观测和数值模拟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编号:GDCX03-FJZB18-0728(01-01) 日期:2018年10月25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能电力科技开发 海南东方海上风电场冬季全潮观测和数值模拟已获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项目基本情况 1.3.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海南东方1#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海域,规划装机容量为350MW。本次招标范围主要是冬季全潮水文观测评估技术服务,需在风电场规划场区内布设观测站点,完成大、中、小潮次的全潮观测,对数据分析处理并进行模式计算,并在观测后3个月内完成水文数据分析计算及分析报告。现场观测、数值模拟及室内水样的分析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1.3.2服务期限 2018年12月--2019年5月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海上水文 1、投标人应拥有省部级(含)以上海洋类重点实验室,以证明其具备完成海洋水文观测及极值推算等海上前期勘测技术服务的能力,重点实验室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2、投标人须拥有国家级海域使用论证专家一人及以上,国家级海域使用论证专家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 应有海上水文相关的技术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关于近5年业绩中的“近5年”的定义: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月倒推5年 。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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