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滩头镇石托村和井院村农村土地 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滩头镇石托村和井院村农村土地 项目已由湘国土资办发[2018】162号批准建设、由隆发改[2018]246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 省级财政 资金, 一标段为石托村,约320万元;二标段为石托村和井院村,约416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土地建设项目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保修期一年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根据工程建设地点布置情况等进行合理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和建设地点详见标段划分表;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一次性投标。
标段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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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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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滩头镇石托村 |
3200000.00 |
|
第二标段 |
滩头镇石托村和井院村 |
41600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
不符合本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资质等级要求的;
被列入黑名单或有关部门对其处罚未到期的;
投标人在上年度参与隆回县土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考核评比中,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被暂停一年参与投标资格的;总分在70分以下,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或同一投标人累计出现两次暂停参与投标资格;
参与本次招投标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有关资格规定的;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个标段人民币陆 万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 月27日至2018年10月 31 日17:00止自行在邵阳市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文件及其他资料费在邵阳市 网 交易平台内采用电子支付缴纳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文件费及其他资料费支付凭证查验,否则为无效投标。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 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8.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拟任本项目的
9.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