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溪永定区一期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庭溪永定区一期治理工程 已由张家界永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 张定发改法【2018】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新建护岸工程8.43km;新建潜坝4处;管桥拆除重建6处;新建人行桥1处;新建人行步道935m;新建生活码头56处;河道疏浚清障、清淤总长1.53km。项目具体实施范围为河道中线桩号 上游的全部建设内容。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相应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其他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8 年 10 月 27 日~ 2018 年 10 月 31 日 23时59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