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龙射镇2018年农村公路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彭水发改发〔2018〕22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委员会以彭水交发〔2018〕6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彭水县交委2018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改建农村公路13.55公里,其中龙射镇永和村通畅公路工程3.58公里,龙射镇胜利居委 通畅公路工程1.76公里,龙射镇永和村5组 通畅公路工程1.71公里,龙射镇钟山村1、2组 通畅公路工程5.01公里,龙射镇胜利居委2组 通畅公路工程1.49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C25水泥混泥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执行。 2.4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 2.5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具体为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上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 网 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18 年11月1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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