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衡阳高新投资 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1、招标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债券发行规模:衡阳高新投资 拟发行公司债券6.5亿元。
4、承销时间:自拿到监管机构批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6、承销费率上限:本项目年承销费率为4‰;
7、债券期限:3年;
8、付款方式:参照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承销协议》中的具体条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本项目同时接受网上及现场两种报名方式。
2、投标人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1月 01日至2018年11月07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