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东韶乡垃圾焚烧炉烟尘净化器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招标
江西省宁都县东韶乡垃圾焚烧炉烟尘净化器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招标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宁采招(2018)507号计划,受宁都县东韶乡的委托,对垃圾焚烧炉烟尘净化器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DLC2018-ND-J028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参数及要求
垃圾焚烧炉烟尘净化器
1
套
2.炉顶多功能烟类转换器,219mm钢管;
4.喷淋系统是由多个螺旋喷头,25mm不锈钢软管和800w水泵组成
5.循环水池。1.2米X0.75米X0.7米,内有高科技水处理设备,设备内设有除污药水。
6.引风系统电机1.1干瓦专用引风机
7.太阳能系统,光伏板300Wx2块,电池组120Ahx2组,控制器60A。控制箱1200x600X350
9.本垃圾焚烧炉建在偏远山区,没有被电网覆盖。拉电网费用较大,十分不便。因此要求本项目垃圾焚烧净化器具有完善、成熟、可靠的发电、储电功能。要求烟雾处理器性能,规格必须与本焚烧炉配套,处理完的烟雾与废水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160000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三)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无。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有意向供应商可在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领取谈判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