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县机关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已由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邵发改审〔2018〕4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计划总投资为2475.77万元;
2.4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5工期要求:总计360天;其中:勘察设计服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桩基础、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的全过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
3.3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1设计人员最低配备为:设计负责人1人,各设计专业负责人 ;
3.3.2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证 ;
3.4投标人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原件 。
3.5其他资格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6.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6.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主体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企业近五年至少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承包业绩 。
3.8按照邵东县办公室邵政办函〔2017〕61号文件要求,外地企业如若中标,应在邵东县成立 ,并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发票,接受我县税收管理。以集团公司、总公司等名义签订合同的,须签订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以邵东 的名义申报纳税。
4.评标办法
4.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账户由投标人登录邵阳市 ( )在系统中获取随机的保证金账户子账号 。注: 转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邵东县机关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邵东县机关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8年12月06日17:3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