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灵宝市尹庄镇车窑村棚户区改造工程银湖小区二期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8】960号;FDZB-F-2018-1094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813万元
5、招标范围:包含1#楼、2#楼、3#楼、4#楼、5#楼、6#楼的住宅用电梯,共计30台电梯;包括设备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技术培训、产品保护、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技术规范),达到正常运行条件
7、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8、质保期:≥ 2年
9、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真实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生产、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项目的要求,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提供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时需要提供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附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附资格后审资料清单)
(1)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证副本。
(3)制造商须具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代理商须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提供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人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5)“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页截图。
以上资格后审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复印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伍套并装订成册)。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8时00分至2018年11月12日17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09时 00分(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