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2018-2019年中国联通宁夏 号卡物流配送服务外包项目、采购代理编号:XYZB-NXYC-2018040,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宁夏回族自治区 ,采购代理机构为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加强互联网业务中心号卡配送工作,保障互联网业务中心集中生产配送工作的稳定运行,进一步规范操作、防范风险、保障运营、提升配送互联网渠道产品配送服务质量,本项目对宁夏联通号卡物流配送服务进行采购。采购预算:32.4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 服务内容:上门揽收、投递服务、辅助写卡、辅助用户激活首充、包装、签收单、用户身份核对、寄件退回、代收货款、保价、系统对接等服务。
本项目按物资单价签订框架合同,甲方根据《框架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下达订单。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达到预算金额(先到为止)。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涉及多个单项报价,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应答人应答报价(不含税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应答人应提供全套注册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等;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
(1)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一页的扫描件;
(2)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3应答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2.4其他要求: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4.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属于中国联通黑名单库在库单位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2日,每日8: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
4.3 比选文件
4.4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比选文件售卖不收取现金,未购买比选文件者不得参加应答,比选文件费用采用转账形式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请注明本项目“采购代理编号”的后七位数字,通过个人账户转出的还需备注应答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见本章联系方式。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09时0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
5.3应答文件文件包含内容:应答文件《商务技术分册》正本1份、副本2份,《经济分册》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要求:纸质版应答文件的内容须与U盘内电子版的内容保持一致,且密封完好)。
说明: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