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 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YZBL000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乌鲁木齐市 ,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招标内容
1.1 招标编号:TYZBL000100
1.2 招标内容
1.2.1 规模及内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乌鲁木齐市 2019年度公司(天津路办楼及机房、腾飞机房消防各类系统消防设施维护、检测服务项目,采购:
(1) 乌鲁木齐市 天津路办楼及机房、腾飞机房消防各类系统消防设施维护,其中天津路办楼及机房包含:办公楼、机房全系统。面积11975平方、腾飞机房面积1400平方、无消防给水系统、无应急广播、无喷水系统。
注:以上服务内容须及时出具月度、季度、年度维保报告。
(2)乌鲁木齐市 天津路办楼及机房、腾飞机房消防各类系统消防设施检测,包含:消防供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其它系统。注: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
(3)其中天津路办楼及机房建筑面积:11975平方,地上五层,地下一层、腾飞机房建筑面积:1400平方,地上一层。
1.2.2采购预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不含税);
1.2.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5检测时间:每年9月;维护时间:2019年1月—12月(全年)
1.2.6服务
1.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每平方米维护费用单价为4.7元(不含税,检测费每平方0.94元(不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5依据法律规范与维保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保规范》(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测评定规程》(DB65/T3253-2011)等相关法律规范进行维护、检测,须提供以下记录表:
(1)提供全年五种运行记录本:1.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2.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4.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5.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2)做好日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维修及记录,提供月度、季度、年度维护保养报告(小蜜蜂),及时给主管部门上传所需资料。因维护记录填写、上传不及时,不出具维保报告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要全年保证主管部门及我单位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
(3)按照甲、乙双方认定的符合规范要求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消防系统的维护服务,具体为:
1.消防设施日常定期巡检、检测和维修。
2.消防设施故障以及隐患的处理、排除,杜绝虚构维修项目和故障。
3.消防设施故障以及易损坏的维护、保养、更换。
4.提供200元以下免费维护服务,年度免费维修价格总额不超过合同签订价格总额的5%。
5.维护过程中,发现非乙方原因的设备损坏,由我方承担材料及维修费用,乙方如实上报维修费用,另签订维修合同开具增值税发票。
6.提供2小时内到场应急维修服务,特殊故障要求8小时内排除。每次提供服务人员不能少于2人,做好维保作业中的安全防范,保证作业安全、人员安全。提供维保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维保单位承担。保证及时恢复消防系统正常完好。
7.每年协助完成2次员工消防培训演练工作,每季度对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经营范围许可(如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维保)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文件。
2.3资质要求: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
2.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消防设备检测维保项目服务案例至少2个(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需另附后续签订的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付款发票等证明项目已发生的证明文件)
(2)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3)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且合同须能体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如不能体现金额的合同必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订单或发票模糊不清则不纳入计算。
(4)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列表清单中不允许出现框架合同金额。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2017年年度财务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6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6)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联通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17)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有通信机房消防验收不通过的无法办理消防许可的。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7日19时00分至2018年11月12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
4.1.2.1 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操作如下:投标人访问 (https:// )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单位信息并上传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项目相关资质等文件扫描件)后点击“加入购物车”,在“项目参与”-“我参与的项目”-“购标申请”-“去结算”-(填写完整专用发票信息或取消“我需要发票”)点击“立即结算”后上传缴费凭证,完成标书款的支付,选择电汇支付。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第7章中招标代理联系邮箱: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一份;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3)电汇凭证扫描件一份;
(4)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及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
注:
1.以上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请在邮件正文中用文字编辑单位全称、招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以完整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时间不一致的以购买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未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4.1.3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截止日期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1份(正本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1个(包含PDF版及WORD版)。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3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https:// )“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1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因为电子平台系统问题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及全套电子U盘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2.2 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U盘文件为准。
5.2.3投标人在 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报价及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并对报价进行现场确认。
5.3.1投标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5.1要求的地点递交纸质报价应答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各一份。
5.3.2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U盘文件为准。
5.3.3投标人在 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报价及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人针对 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 技术支持联系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