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江桥街道鸭塘铺中心完小教学楼改造及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攸县江桥街道鸭塘铺中心完小教学楼改造及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经 攸发改审【2018】98号、攸发改审【2018】1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施工应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2.7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8年11 月9日至2018年11月 29 日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