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吉卡乡当吾村生态畜牧业产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班玛县吉卡乡当吾村生态畜牧业产业建设项目 已由果洛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果发改投资 200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上海援青资金 ,招标人 为班玛县农牧科技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11月9日09:00时至2018年11月15日18: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12月3日10:00时,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12月3日10:00时,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 二楼7号开标厅。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