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2018年度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县2018年国家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县发改复【2018】 7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2.3 建设规模:1、土壤改良工程:土壤改良工程体系包括:贫瘠土壤改良(地力培肥)2350亩。2、灌溉排水工程:水源工程:维修山塘11口,新建提水电灌站1座。输水工程:改造灌水5540m。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新敷设输水千管625m、支管1535m;新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亩。排水工程:改造排水渠6629m;渠系建筑物:新建分水闸30座、新建分节制闸15座,新建人行桥板58处,新建涵管43处、新建排水管94处,分水口94处。3、田间道路工程:道路工程:改造机耕道8066m,全部为砂石路面;道路附属工程:新建坡口74处,错车道36处,盖板涵7处。4、其他工程:新建标志牌5处。项目总投资为1350 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 108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27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
2.7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 11 月 9 日至2018年 11 月 30日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