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招标文件
澄清及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
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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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
类似项目 |
■指合同金额在300万元 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竣工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需四方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请问该项目是否不计取社会保险费?
答: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已经明确本项目不计取社会保险费。
问题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综合单价分析表提供方式,请明确。
答:本项目的综合单价分析表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一份纸质版的和一份电子版的。
问题3:请问该项目的暂列金额是否还需计取销项税额和附加税费?
答:不需要,暂定金额不另外计取税费。
问题4:请问该项目税金是否执行湘建价【2018】101号文?
答:是。
监督机构:祁东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18年11月12日





